减科研人员负担 增科技创新活力

光明日报 2022-08-29 18:30:55

  近日,科技部、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《关于开展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》,这是4年来有关部门开展的第三轮科研人员减负专项行动(减负行动3.0)。此前,科技部等于2018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减表、解决报销繁等减轻科研人员负担的7项行动(减负行动1.0);又于2020年持续部署了减轻科研人员负担、激发创新活力的专项行动(减负行动2.0)。三轮减负行动直面科研人员的难点痛点问题,推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,受到广大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普遍欢迎。


   减负行动既贯彻中央精神又回应科研人员呼声


  减负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。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十分关心改善科研人员的工作环境。在2018年的两院院士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要通过改革,改变以静态评价结果给人才贴上‘永久牌’标签的做法,改变片面将论文、专利、资金数量作为人才评价标准的做法。”2021年5月,在两院院士大会、中国科协十大上,他又指出:“要建立让科研人员把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上的保障机制,让科技人员把主要精力投入科技创新和研发活动。”三轮减负行动持续推进,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。


  减负行动是科研领域“放管服”改革的持续深化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我国持续推进科研领域的“放管服”改革。在科研项目管理方面,不断简化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,减少各类评估、检查、审计等活动,最大限度降低对科研活动的干扰。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,不断扩大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,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。在人才评价激励方面,不断推进“破四唯”和“立新标”工作,并通过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改革等方式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。在一系列改革举措的背后,都贯穿着减轻科研人员负担、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这条主线。而三轮减负行动,正是科研领域“放管服”改革不断深化的具体体现。


  减负行动是对广大科研人员诉求的积极回应。在减负行动出台之前,我们常常听到科研人员反映科研项目经费不好花、项目日常管理占用时间过多、不必要事务性负担重等问题。而对于青年科研人员来说,缺少科研启动经费支持、承担较大科研任务的机会少、评价考核压力大等,则是他们面临的突出问题。三轮减负行动在深入一线调研的基础上,积极倾听科研人员的呼声,积极回应科研人员的关切,着力解决科研人员各项“急难愁盼”问题。


   减负行动保障科研人员把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上


  四年来,减负行动层层递进、不断深化,取得了良好的效果:


  一是让科研人员有更多时间从事科研。填报表格减少、评估检查瘦身、财务报销简化,这些束缚科研人员的“繁文缛节”的减少,使得科研人员有更多时间投入科技创新和研发活动。我们于2011年和2020年开展了两次全国科研人员的时间利用状况问卷调查,对比调查结果可以发现,科研人员用于科研的时间增加了,而用于科研项目申报、结题,以及用于行政事务、应酬的时间均有所减少,减负行动的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

  二是减轻了科研人员的阻碍性压力。在心理学上,工作压力根据性质的不同,可分为挑战性压力和阻碍性压力。事务性工作的减少、“四唯”问题的逐渐破除,减轻了科研人员的“不合理负担”,也减轻了他们的阻碍性压力。而给青年科研人员“增机会”,加大对其科研的支持力度,实际上是给其加了“合理的担子”,也即是增加了其挑战性压力。两种压力一减一增,激发了科研人员科技创新的动力和活力。


  三是提升了科研管理的整体效能。减负行动的实施,完善了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,提高了科研管理部门和科研机构的工作效率,提升了科研人员的获得感,营造了氛围宽松、政策友好、服务到位的优良科研生态,将科研活动进一步导引到出大成果、出好成果、出国家需要的成果的正确方向上,促进了科研绩效的提高。


  推进减负行动的制度化和长效化


  减轻科研人员负担,需要持之以恒、久久为功。为了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,建议未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。


  一是加大对科研人员的项目资助力度。近年来,我国科研人员队伍规模持续扩大,竞争日趋激烈。未来有必要加大对科研人员的项目支持力度,提高项目资助率。此外,可以借鉴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的“早期阶段科研人员”(ESI)支持计划,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设立科研生涯早期青年专项,以“科研年龄”和博士毕业年限为标准,在充分考虑学科和性别差异基础上,资助“科研新人”。


  二是做好相关配套制度和平台建设。在全国进一步推进科研管理数字化,在立项评审、中期考核、结题验收以及项目绩效评价、财务报账审计等科研管理流程中,充分利用现代数字技术手段,减少对科研人员和科研活动的干扰。统筹各部门信息管理平台,建立统一的国家科研信息管理系统,记录科研人员的简历和成果等信息,在项目申报、奖励评审、职称评审时可以通用,减少科研人员提供各种材料和凭证的工作量。


  三是确保改革措施落实落地和迭代优化。加强科技、财政、审计、纪检等部门和科研机构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,共同推动改革措施落实落地。建立健全改革举措的动态监测和反馈机制,定期对改革措施的实施情况、成效和问题进行综合评估,根据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反馈,不断调整优化政策措施,推进减负行动的制度化和长效化。


来源 光明日报

编辑 龙海若

二审 何涛

三审 田旻佳